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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关关难过关关过!你,过关了吗?】澳洲签证申请之三大关卡与两大因素(上)

最近不少人被海关严查入境者的消息吓坏了,但大家可知? 其实,澳洲签证申请也是有三大关卡要闯的。话说,中国的“山海关”被喻为“天下第一关”,那么澳洲签证的“第一关”又为何? 我们赶紧来看一下。

【第一关】有效的签证申请

澳洲移民法在“schedule one”处,对每一类型的签证都明列了”有效签证“申请时所必需拥有的元素。

举例来说,在485类毕业生签证申请一事,常常被忽略的,就是AFP澳洲无犯罪记录申请这类、感觉似乎是可以在签证申请递交后再递交材料的事情。但事实上,移民局在schedule one明确地要求申请者在递交签证申请前就需要先向AFP递交澳洲无犯罪记录的申请了,否则,即便向移民局递交了485类毕业生签证申请件,之后也会被当作无效的申请件退回。

再来一个也常容易被忽略的,就是关于下面这个要求:“you must meet the Australian study requirement in the last six months“。换句话说,485类毕业生签证必须在课程结束后的6个月内递交申请。而很多人以为”课程结束“是指“领到毕业证书”,但事实上它是从获得”completion letter“的那日起算的。也有些人因为比预期时间提早完成学业,认为既然离学生签证到期尚有一段时间,因此并不急着申请,因而导致在递交485类毕业生签证申请时,变成无法满足此条款而使得该申请件变为”无效“的申请件。而对于另一些485类毕业生签证申请者来说,也有不少人是因学生签证快要到期,慌忙之下,没有备齐所有要求的,就想说先递申请以获得过桥签证再说,其他都可以之后再补;却不知虽然在网上递交时,一旦缴费成功后会获得所谓的过桥签证,但如果之后被移民局判定属于“无效申请件”,那么因为“无效申请件“等同“没有递交”,所以之前给的过桥签证也不起任何作用,这就导致了申请者在前面的学生签证过期后,就属于非法居留在澳洲,立即变成黑民。

如果你够幸运,及早获得移民局告知之前的申请件属“无效申请“,你也许还有机会再重新递交一次“有效的申请件”;但如果不幸地,移民局因为申请件太多,拖延了很长时间才通知你之前的申请件无效,而当你想再次申请时,很可能已经无法满足所有条件了(比如已过了前面说的“完成学业后半年的时间”、或是因年龄超过而导致分数降低,无法达到要求的分数点),那么就真的会让人有“呼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”的无奈了。

【第二关】签证申请递交时,主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

澳洲移民法在“schedule two”处的第一部分,详细地列出了每一条关于主申请人在签证递交时,必须满足的条件。如果在递交时,主申请人没有满足所有条件,则移民官会依法予以拒签。

最简单常见的例子,就是关于主申请人英文能力的要求。目前无论是申请技术移民或是工作签证,都要求在签证递交时,主申请人即拥有合要求的英文能力证明。换句话说,雅思(或其他类)英文成绩单必须是在递交时已经收到,并符合移民局要求的分数。否则,如果您提供的雅思成绩是发布在签证申请递交日之后的日期,即便它是在移民官做决定前补充上去给移民官,且该成绩符合移民局要求的分数,您还是会被移民官拒签。

然而,之前曾有一段时期,关于主申请人英文能力的要求,是被放在下面所要说的,第三关时才需要满足的条件。也就是说,其实移民法规是变来变去的,因此对于签证申请人,最忌讳仰赖所谓的“前车之鉴“(听从亲朋好友的经验谈)或”东施效颦“(效法网上不经求证的小道消息)的举动,因为适用于他人的法规不见得仍适用于你。

【第三关】做决策时,主申请人需满足的条件

澳洲移民法在“schedule two”处的第二部分,也规定了移民官在做决定时,必须查看主申请人是否仍满足这部分的要求条件。

以商业移民永居签证(892或888类)的申请来说,由于申请人数不断增加,以至于等待审批的时间拉长,目前来说,差不多在递交申请后,还要等个8个月左右才会被移民官受理审查。因此,导致移民官在审查及做决定前,常常需要申请人再补充关于生意仍在运转、或是主申请人仍参与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证据。如果主申请人不了解,以为在签证递交后即可变卖生意,或是长期离开澳洲,没有继续管理澳洲生意的话,则会导致签证被拒的结果。

除了这三关之外,还有两大因素左右着你签证申请是批是拒,这个我们下回再来分解!在此先让大家喘息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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